永定区法院成功执结一起人身损害纠纷案
2023-12-26 17:04:44
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蒋文娟 | 作者:毛铁 龚安妮 | 点击量:8465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毛铁 龚安妮)为贯彻落实最高法院、湖南省法院关于开展“执行局长在执行 代表委员看执行”活动要求,近日,永定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长吴新林带队成功执结一起人身损害纠纷案。
2022年5月,邓某驾驶货车与龚某驾驶的摩托车碰撞后,因冲击力较大,致使龚某又与孙某驾驶的货车发生二次碰撞,造成龚某当场死亡。经交警部门现场勘验、调查,认定邓某承担主要责任,孙某承担次要责任。同年8月,邓某已将60余万元赔偿款全部支付给龚某继承人,但孙某认为龚某在发生二次碰撞时已经死亡,其不应承担赔偿责任,双方就赔偿问题发生争议。为此,龚某继承人向法院提起诉讼,同年11月,法院判决孙某应向死者的继承人赔偿32万余元,但判决生效后,孙某却拒不履行法定义务。无奈之下,龚某继承人申请强制执行。
永定区法院执行局收案后,立即对孙某进行线上财产查控,并深入孙某家中和村委会进行走访、调查,成功将10万元银行存款扣划到位。但因未发现其他可供执行财产,加上孙某态度消极、不主动配合执行,法院依法对孙某作出司法拘留十五日处罚决定。为尽快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,吴新林又多方调查找寻线索,最终发现孙某存在隐匿财产、逃避执行行为,遂第一时间告知孙某若再心存侥幸、执迷不悟,将受到法律严惩,摄于执行强大压力,孙某主动承认错误、交代财产,并当场向龚某继承人支付赔偿款,案件得以圆满执结。
执行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,也是保障当事人合法胜诉权益的重要司法屏障。永定区法院将进一步突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,严厉打击规避执行、抗拒执行行为,及时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,向切实解决“执行难”目标迈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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